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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億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項 (補充公告相關時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20 00:00
壹、本公司於104年6月12日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減少資本新台幣166,333,300元,銷除股份16,633,330股(含上市普通股14,438,933股及私募普通股2,194,397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10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7726號函核准在案、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4年10月20日經授中字第1043384055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在案,並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3000號函准予換發股票作業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互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材製造業。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J701070資訊休閒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J801010高爾夫球場業J901020 一般旅館業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JE01010租賃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參億陸仟萬元,分為壹億參仟陸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上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前項資本額內保留新台幣壹億貳仟萬供發行員工認股權證,共計壹仟貳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水利路2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辦理。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6年8月5日,第16次修正於102年6月24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46,633,330股(含上市普通股40,481,101股及私募普通股6,152,229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6,333,300元。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一)減少資本16,633,330股(含上市普通股14,438,933股及私募普通股2,194,397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6,333,300元。(二)減資比率:35.668329%。如因減資換發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減資比率將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持有股數等比例調整,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率。(三)銷除股份:即每1000股銷除356.68329股,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併股後仍不足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3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十、減少資本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參、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4年12月4日。(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04年12月7日至104年12月18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2月8日。 (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2月9日至104年12月18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2月13日。 (六)新股票開始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04年12月21日。(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肆、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4年12月4日(含)前將現股股票及原留印鑑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轉劃撥入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104年12月4日(含)前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轉劃撥入集保帳戶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4年12月21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4年12月21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辦理過戶、並持換發新股申請書辦理換發手續。(四)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用,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股票換發處所: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將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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