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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阿帕契案 政院修戰略要域管制法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5.11.19 00:00
因為阿帕契案,監察院要求國防部修改不合時宜的「要塞堡壘地帶法」,行政院會今天(19日)也通過相關修法草案。修法草案將「要塞堡壘地帶法」更名為「戰略要域管制法」,未來戰略要域依國防安全及軍事需要劃定,但因各級政府機關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或其他相關土地使用,主管機關在劃定戰略要域時,也須和地方政府討論,共同劃設。

阿帕契案獲不起訴處分,因為檢方認定601旅不是軍事要塞堡壘,監察院調查後要求修改不合時宜的「要塞堡壘地帶法」。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要塞堡壘地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法案名稱更改為「戰略要域管制法」,定義「戰略要域」是指國防或軍事上所必須控制和確保的戰略基地、戰術要點所在地域和水域。

國防部表示,包括左營軍港在內都屬「戰略要域管制法」所管轄範圍,但引發軒然大波的陸軍航特部601旅,不屬此法範圍。國防部次長周皓瑜說:『(原音) 601旅是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不是要塞堡壘地帶。我們在「戰略要域管制法」裡面還是以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對601旅管制,不是要塞堡壘地帶。』

早年畫設要塞堡壘國防部可自行決定,根據修法草案,未來戰略要域劃設需與相關機關會商並公告。

修法中也加重處罰,違法從事測量、錄影、攝影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戰略要域四周一定距離不得養飛鴿、鳥類或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的物體,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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