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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美材料: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核定「民國104年辦理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8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82.公司名稱:奇美材料科技(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經民國104年10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 新台幣2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 字第10400448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業經民國 104年10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股款繳納及其 他相關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視產業狀況、客觀環境與相關法令規定,於 規定期限內訂定之。8.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52條及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擬訂: (一)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12/18。 (二)增資基準日(即股款收足之日):105/01/27 。 (三)最後過戶日:104/12/11。 (四)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2/14。 (五)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2/18。 (六)股款繳納期間: a.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日:自104/12/23至105/01/22止。 b.特定人繳款日:自105/01/25至105/01/26止。 (七)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八)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銀行台南科學園區分行。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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