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自由貿易港環評 初審要求補件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環保署今召開台北港南外堤內側碼頭自由貿易港區第2次開發專案環評初審。環委認為開發單位應規劃分區開發期程,並再評估此案與台北港填海造地工程關聯性,要求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上午召開「台北港南外堤內側碼頭區設置自由貿易港區開發計畫」第2次專案小組環評初審。
台灣因四面環海,對外貿易依存度高,需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以因全球經濟貿易自由化發展。
開發單位台灣港務公司與基隆港務分公司報告說明,由於台北港東碼頭區及北碼頭區用地趨於飽和,腹地不足,且國際港口相繼由量能轉型為加值服務,需設置自由貿易港以提升產值。
預估此案完成開發後,會在台北港外堤內側碼頭區填築完成146公頃新生地,除公共設施規劃外,會以多功能多用途的倉儲區設置,提供自由貿易港區容許的事業進駐。
開發單位評估,考量營運期間產業排放、運輸車輛與船舶排放等因素,經加成後對附近南港路、八里焚化廠和瑞平國小的空氣品質影響仍屬輕微。
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應明確規劃分區開發期程,說明公共工程配合、土方數量及暫置等規劃,且區隔本案開發與台北港填海造地工程關聯性,據以評估可能影響。
此外,應提出避免廢污水排放影響水道水質的因應對策,引進廠商的環境管理計畫及營運期間增加海域底質監測計畫。環委要求開發單位依上述意見補充修正,於明年2月底前補件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