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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貪檢井天博 判刑11年6月定讞

中央社/ 2015.11.12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2日電)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6年前偵辦藥事法案件,竟收賄取得投資馬來西亞採礦權,濫權不追訴涉案人。最高法院今天將他判刑11年6月定讞。

井天博現年59歲,後來改名為井樹華。貪汙案爆發後,監察院將他彈劾移送審議,職務法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他是職務法庭成立後首位遭淘汰的司法官。

法院判決指出,他在民國98年起偵辦一件藥事法案件,竟收受涉案業者給的幹細胞製劑、馬來西亞礦區開採投資權等不正利益,因此濫權不追訴涉案人,最終將案件簽結。

高雄高分院審理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刑11年半,褫奪公權6年。井男不服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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