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有毒品、竊盜前科的張姓男子與一名林姓女子夫婦合租一棟平房,張男竟趁林女夫妻不在家,性侵來找林女的63歲林女母親得逞,和解後竟再犯,六個月後,二度性侵老婦得逞,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台南地院重判4年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間,老婦到台南探視女兒,恰巧林女與丈夫皆不在家,室友張男便假意關心老婦,結果趁其不備時,將老婦推倒在床上,接著性侵得逞,老婦事後向女兒哭訴遭人強暴,林女氣得質問張男,張男坦承犯行,不斷道歉表示後悔,最後雙方和解。
不料張男惡性不改,今年5月間,老婦又來找女兒,再度被強暴得逞,老婦身心俱疲,決定報警處理,法官表示,張男已有配偶,卻為逞私慾,兩度強暴63歲的高齡老婦,一罪一罰,共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執行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