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強茂: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預定買回期間誤植更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1 00:00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0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22,258,571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1/11~105/01/10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8,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8.37~19.08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63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0,000,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第10次:2011/12/19~2012/01/31:1,500,000股(2)第11次:2015/09/25~2015/11/06:20,000,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第10次:因執行期間股價已漸趨回穩,為顧及市場機制及考量整體資金之有效運用,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2)第11次:已全數執行完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民國一○四年十一月十日董事會議記錄本公司於104年11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有關規定,預計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18,000,000股。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強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4年11月10日第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6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6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強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方敏清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認為:強茂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價格區間在規定計算之範圍內,且經參酌前述該公司之歷史股價及預計買回股份前後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等項目之變動與影響,對該公司財務方面尚無重大影響,其買回價格區間之訂定應屬合理。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