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11/062.投資計畫內容:擴充電池廠產能3.預計投資日期:NA4.資金來源:現金增資或銀行借款5.具體目的:為因應市場變化及需求,計畫持續擴充電池廠產能,提報105年度主要資本支出及項目金額約新台幣115,199萬元。6.其他應敘明事項:(1)電池廠設備採購將依公司營運需求及資金安排陸續增購,擬由現金增資或銀行借款之資金支應。(2)業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依請採購管理程序規定辦理請採購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