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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億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及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4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42.減資基準日:104/10/13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經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10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7726號函核准,為辦理 換發股票,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及「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 業計劃。(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466,333,300元,發 行46,633,330股,本次減資新台幣166,333,300元,銷除16,633,330股(含私募普 通股14,438,933股及私募特別股2,194,397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 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持股比例,減少比例35.668329%, 即每仟股換發643.31671股(即每仟股減少356.68329股)。(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實收資 本額新台幣300,000,000元。(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擬定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4年12月4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04年12月7日至104年12月18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2月8日。 4.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2月9日至104年12月13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2月13日。 6.新股票開始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04年12月21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五)、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換發新股票,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款抵付劃撥費用,其 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六)、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內容未來如需修 訂時,於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七)、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 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八)、換發手續及地點: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 委託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 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 3.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一換發為無實體 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2/13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21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6,042,168股;86.80722%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之作業內容,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公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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