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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地占用有理?租用不理? 邱素貞籲中市府拿出作為

台灣好新聞/ 2015.10.29 00:00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台中市負債至去年底止高達963億元,被占用公有房地筆數,逐年增加,正當市庫需錢孔急之際,民眾向市府租地卻遭打回票,市議員邱素貞要求市府不要一面喊窮,一面放任收入短少,應排除非法占用,並輔導民眾合法承租,增加市庫收入。

財政局長林顯傾答詢表示,台中市被占用土地面積約6公頃多,其中最大筆的地點位在東區,原來是公用設施抵費地用地約4公頃多,主管機關原來是體育場用地是教育局,該地將辦理都市更新,另外農業區的部分,有1公頃多。

目前台中市實際上遭占用土地,每筆都有列帳並逐一清理中,對被占用的部分,為維護台中市權益,皆收取權益金。至於承租土地部分,只要能提出承租的土地上建物包括水電、房屋、航照的任一項,證明是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占用,市府就同意。

林顯傾強調,民國38年政府遷台後,對於公有土地承租辦法,訂定3個時間點,分別是49年、59年3月27日、82年7月21日前,占用建築,有戶籍或繳納水電證明,市府就可以出租或讓售,該時間點以後才占用的,就不符合承租規定,不過,對於土地上建築部分,市府予以承認並收取使用費,如果占用者有意購買,只能參加公開標售購買。

市議會29日下午進行財政經濟委員會業務質詢,邱素貞詢問林顯傾,目前台中市債務情形如何?林顯傾指出,截至目前最新統計資料,台中市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有多515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有1百多億元,總共710億元。

林顯傾說,台中市土地總面積約2215平方公里,台中市市有財產金額,包括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動產、有價證券等,以公告現值換算總值約高達2兆5千多億元。

邱素貞表示,根據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審核報告顯示,101年被占用公有房地有994筆,102年有1029筆,103年達1089筆,面積達34.8萬平方公尺,帳列價值逾6.2億元,被占用筆數和面積逐年增加。

市府眼睜睜看著這麼多土地被長期占用,一籌莫展,如今民眾依法向市府租地,卻遭到拒絕,對於市有地寧可被民眾占用,也不出租,邱素貞感到百思不解。

邱素貞舉例說,曾女士申請承租財政局經管,坐落南區正義段五小段9-18地號,面積33平方公尺市有土地,但被財政局打回票。

財政局認定不符台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0條第1項第2款「民國82年7月21日前被占建房屋,如不妨礙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得追收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後予以出租」的規定。邱素貞希望市府主動輔導申請,讓民眾真正有感市府便民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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