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報導,大陸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北京市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了需要在北京市暫時調整的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規定和涉及的行政審批和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包括調整「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有關股比限制的規定;取消外商投資飛機維修項目中方控股和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限制。
大陸國務院5月批復同意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北京市在科學技術服務、網際網路和資訊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金融服務、商務和旅遊服務、健康醫療服務六大領域進一步對外開放,降低或取消外資股權比例限制、部分或全部放寬經營資質和經營範圍限制,以加快服務業升級和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