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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犯逞強護女性友人咆哮警: 「毒品攏是我的啦!」兩人雙雙移送法辦

大成報/ 2015.10.27 00:00
【台北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蔡崇群、葛復興、沈志道率員警王俊傑、丁威良、賴明華共6人,於104年10月20日1時50分在建國南路與辛亥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自小客車駕駛25歲林男與副駕駛座24歲高女遇警攔查時眼神閃爍不定,經警方以M-POLICE小電腦查詢過濾發現林男為毒品治安顧慮人口且有多項前科素行,便提高警覺請2人下車接受盤檢,並在徵得2人同意後檢視車輛及隨身物品,眼尖的員警在車內點菸器孔內發現藏有異物,林嫌見毒品已被警方尋獲,也大方坦承係K他命毒品,警方在仔細清查後,在點菸器孔內共取出第三級毒品K他命2包(總淨重7.74公克)。

當警方在檢視高女隨身化妝包時,林嫌開始緊張咆哮說:「阿sir,她沒有前科,你們現在看她有點過份了喔,她沒有前科喔」。警方立即解釋高女已同意配合檢視,現場也都有錄影。當警方目視到包包內有K他命香菸時,林嫌立即辯稱:「都我的啦!都我的啦!」並立即一個箭步一手抓住高女的包包,不讓警方繼續查看,並大聲嚷嚷說:「幹嘛拿我包包!」警方見狀立即阻止並告知若不放手恐涉妨害公務,林男經警勸阻後才鬆手放開皮包讓警檢視。林嫌此時還不死心,繼續咆哮稱:「她沒有前科,那個東西是我的,就可以讓他走,一個人送就好了,你要二個人送」,警方再次解釋我們是依證據辦案,員警為釐清案情,再次詢問高女毒品K他命究竟係何人所有,高女此時才坦承K菸是自己放在包包內的,不是林姓友人的,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毒品不僅殘害個人健康,更易引發犯罪問題,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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