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帶鞭炮開罰 原來是金門習俗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62歲辛姓女子從金門搭機到台北,卻把鞭炮和金紙帶上飛機,空服員清艙時發現通報航警局。辛女供稱因金門習俗,男方要把鞭炮和金紙帶回台灣祭拜,是忘記拿走。警方開罰2萬元。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今天說,台北分局金門分駐所日前接獲航空公司反映,一架從金門飛抵台北班機,在班機抵達松山機場,旅客全部下機後,空服員清艙時發現置物櫃內有遺留物品,打看後發現一包塑膠袋內有鞭炮及金紙等祭拜物品。
臺北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調閱X光機圖檔,發現鞭炮確定是由金門機場離站旅客攜帶上機,經清查旅客艙單及比對座位後,發現是金門籍旅客辛女攜帶行李。
警方聯絡從事美髮工作的辛女到案說明,她坦誠有把該物攜帶上機,是因忘記拿走,並供稱因金門婚禮習俗,男方要把鞭炮及金紙帶回台灣祭拜,不是故意要把鞭炮帶上班機。
警方表示,執行該件手提行李X光檢視勤務人員為臺北分局金門分駐所周姓巡佐,依規定予以懲處申誡二次,同時協請各航空公司在旅客報到劃位時加強宣導,不要攜帶危險物品上機。
警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裁罰辛女新台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