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潘嫌賊星該敗,剛高速衝過路檢點不過100公尺,即遇前方車輛停等紅燈遭阻,員警見狀旋即以極限速度衝上前阻擋該車,小隊長廖俊喜為防該車再度衝撞致無辜民眾受傷,竟肉身擋車、拔槍喝令該駕駛停車,另小隊長高志仁及警員邱文輝等2員亦迅速在駕駛座旁,大聲喝令駕駛下車,並試圖以槍托敲打車窗制止潘嫌之脫序行為。此時,潘嫌發現已無路可逃,並震懾於員警氣勢,只好屈服開啟車門,員警見狀迅速將潘嫌拉出車外,順利制止其脫逃及造成更大的危害。
當警員詢問潘嫌為何要衝撞脫逃,渠竟然辯稱,因為有飲酒駕車,怕被實施酒測,但員警在他身上並無聞到酒味,且事後實施酒測,其酒測值為0.00MG/L。後經員警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原來潘嫌是桃園地檢104年9月30日所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徒刑4個月),顯然是害怕入監服刑,才會衝撞路檢點企圖逃逸。而當時該車內還有友人2女1男,其中2名女性友人均受到極大之驚嚇,員警詢問潘嫌,倘若員警因其脫序衝撞而開槍制止,致同車友人或無辜民眾受傷怎麼辦?潘嫌聞言低頭不語。本次幸員警機警化解危機,及時制止潘嫌脫序行為,全案帶回訊後,依法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