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說,漁業署協請海巡署指派巡護9號巡護船於9月17日、18日在南太平洋公海登臨檢查順得慶888號漁船,將該船魚艙封艙並勒令該船即刻返航,在巡護9號監護下,該船於10月9日返台,漁業署當天即派員登船檢查。
漁業署表示,經開艙清點漁獲物後,該船漁獲物計有黃鰭鮪1.3948公噸(136尾)、大目鮪5.6506公噸(283尾)、長鰭鮪1. 085公噸(58尾)、黑皮旗魚0.6686公噸(22尾)、鯊魚類0.1291公噸(5尾)及其他魚類0.763公噸(77尾),與該船漁獲作業情形紀錄表登載數量差異極大。
此外,現場確定有5尾水鯊鰭綁身,另有水鯊胸鰭1片、背鰭1片、尾鰭4片及無法辨識的臀鰭114片,而無其他鯊魚身,顯有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經採取鯊魚鰭樣本並送專業機構進行DNA比對鑑定,鑑定結果確認該船捕撈並持有太平洋禁捕的黑鯊(平滑白眼鮫)臀鰭。
漁業署指出,以上情節均已違反「未滿一百噸漁船赴太平洋印度洋從事捕撈鮪類及類鮪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已依漁業法予以核處。
至於漁船涉嫌未經核准在海上轉載漁獲物部分,船長及船上14名船員均否認,漁業署將持續追查,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