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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10/15辦理環境事故緊急應變與聯防演練

大成報/ 2015.10.14 00:00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為提升政府各部門及事業單位在環境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應變能力,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訂104年10月15日上午10時假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苗栗市福安里福星246號),舉辦「苗栗縣政府104年度環境事故緊急應變與工業區區域聯防演練」,針對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等4個面向,進行整合性的重大災害事件模擬演練,以強化各相關單位之縱向、橫向聯繫,使得災害事件發生時,各權責單位能夠迅速啟動應變機制,搶得救災的先機,將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為使重大災害事件發生時之即時應變處理程序有所依循,環保局已制訂「苗栗縣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疏散避難作業原則」、「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聯防體系作業要點」,並依據標準作業程序完成應變小組之人員編組及任務分配,為使相關人員熟稔災害通報聯繫系統,在環境事故發生時,採取適當之緊急應變處理措施及妥適運用各項救災資源,因此辦理本次模擬演練作業,並邀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三海巡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三二大隊、消防局、衛生局、教育處、民政處、警察局苗栗分局、行政處新聞科、經濟部工業局頭份(兼竹南及銅鑼)工業區服務中心、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新竹隊、苗栗市公所、苗栗市文聖里里辦公處、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頭份竹南工業區區域聯防組織等單位共同參與,期望藉由此次應變演練作業,讓各單位能夠瞭解在災害應變過程中,所應擔負的責任與分工。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環境事故緊急應變處理之演練,其目的在加強各權責單位之通報聯繫、任務分工、相互支援管道及熟悉應變程序,並運用各項資源、人力及裝備,強化各單位應變之能力,降低災害事件對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程度,以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與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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