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科:董事會追認修正「10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6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8/10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審查本申請案時,要求修正「10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五條二(二),本公司依辦法授權董事長先行修訂,並提報10月6日董事會追認。修正後條文如下:(二)若認股權人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公司有權就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