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應證交所要求澄清經濟日報之新聞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52.公司名稱: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震撼DRAM業!傳董座跳槽大陸紫光 華亞科:不評論”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長並無異動,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