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本公司因分割案代子公司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向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022.公司名稱: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興農股份有限公司業經於民國104年10月02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分割案,將其玉美研農場、食品廠及烏日廠、家用處、貿易處、生物科技廠及測試實驗室等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讓與本公司,預計分割基準日訂為104年12月1日。8.因應措施:一、債權人如對本分割案有所異議,請自即日起至104年11月3日止之期間內,出具相關債權人異議表示通知並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自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表示異議,逾期即視為無異議。二、於前揭期間內對本公司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就所主張之債權負舉證責任。如債權人於向本公司表示異議後,轉讓所持有之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債權人已向本公司遞送之異議表示視同已撤回。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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