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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 明天起開徵

中央社/ 2015.09.30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0日電)財政部表示,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起開徵,因10月31日適逢例假日,繳款期限延至11月2日止,民眾可利用7大繳稅管道,在期限內儘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的稅收,可望超過10億元。

此外,財政部表示,因颱風杜鵑受損的營業用車輛,若需辦理報停、報廢,可向監理處申請更改稅單,車輛停駛期間的牌照稅額,已繳納者將退還,未繳納者也可扣除不必繳稅。

財政部官員指出,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的開徵對象,包括租賃車、遊覽車、貨車、貨櫃車等,各地稅捐機關已在9月底陸續寄發繳款書,請租車業、運輸業車主多加留意,並在期限內繳清稅款。

據統計,今年度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輛數共22萬7048 輛,稅收可達10億9178萬元,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1萬2125輛、3907萬元,年增率分別為5.64%、3.71%,呈穩定成長趨勢。

而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財政部推出7大繳稅管道,民眾可至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或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長期約定轉帳等方式繳稅;另外,也可利用APP行動裝置,掃描QR-Code的方式繳稅,請民眾多加利用。

財政部提醒民眾,逾期未完稅車輛,在滯納期滿後經查獲,將會被補稅並處1倍以下的罰鍰,呼籲民眾準時繳納稅款,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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