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明天(十月一日)上路,售屋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上詳細記載建物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的嫌惡設施、一般設施、工業住宅等,凶宅也將被登錄。內政部指出,未來若有不實記載,將針對房地產經紀業者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經紀人員則將受到申誡,台灣不動產交易市場將更透明。內政部今天將舉行新版不動產說明書記者會。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靚琇表示,新修正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增列嫌惡設施、一般設施、凶宅、工業住宅等現況,揭露更多物件資訊,買賣過程更透明。~聯合報2015年 9月30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