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全漢: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5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減少資本額新台幣422,038,4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2,203,842股,嗣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482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4年9月1日經授商字第104011838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19718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全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5.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6.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7.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8.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9.F401010國際貿易業。10.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業。11.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發行股數為234,465,7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東路22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2年4月8日,第20次修正於民國104年6月10日。(八)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44,657,920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234,465,792股。2.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2,038,4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2,203,842股。3.減資後資本總額及股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22,619,5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發行股數為192,261,950股。4.減資比率:本次現金減資比率為18%,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減少179.99999761股(即每仟股換發820.00000239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九)預訂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年10月12日。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4年10月13日至104年10月24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10月14日。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0月15日至104年10月24日。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4年10月19日。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4年10月26日。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0月26日。(十)換領新股票手續: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本次換發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屆時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並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4年10月14日(含)前將持有之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換發日(104年10月26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4.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換發地點:尚未送存集保之股票,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6.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若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十一)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三)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