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暸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9/25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故依規定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8月份自結財務報表(單位:百萬)科目 104/8月自結數 103/8月自結數 與去年同期比%營業收入 320 258 24稅前純益 77 22 250稅後純益 64 18 256稀釋每股盈餘 0.94 0.27 248二、本公司104年7、8月份自結財務報表(單位:百萬)科目 104/7~8月自結數 103/7~8月自結數 與去年同期比%營業收入 698 521 34稅前純益 167 43 288稅後純益 137 36 281稀釋每股盈餘 2.03 0.53 283三、最近一季單季財務資訊如下:(單位:百萬)科目 104年第2季 103年第2季 與去年同期比%營業收入 1067 719 48稅前純益 143 49 192稅後純益 109 39 179稀釋每股盈餘 1.61 0.58 178四、最近4季累計財務資訊如下:(單位:百萬)科目 103年第3季 ~ 104年第2季營業收入 3706稅前純益 422稅後純益 336稀釋每股盈餘 4.87註1:以上104年7~8月份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閱),僅 供投資人參考。註2:本公司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 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