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就是老人年金」-這是一般人對國民年金保險的印象。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自民國97年10月起,凡25以上未滿65歲未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及農保等社會保險之民眾均會納入國保成為被保險人,但時常遇到民眾認為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未來僅能領取老年年金,造成繳納意願低落;其實國民年金除了提供「老年年金」外,還有「身心障礙年金」、「生育給付」、「遺屬年金」、「喪葬給付」等共五大保障,範圍涵蓋了人生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不僅保障本人還顧及最親近的家人。
除了有五項給付保障外,國民年金保險依據不同身分及經濟狀況的被保險人也提供了保險費40%~100%的補助額度;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政府即補助40%保費,經濟較為困難的被保險人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減免資格提高政府補助額度,而享有的保險給付不會因保費繳得少就縮水,且經過勞保局精算65歲起開始領老年年金,最慢3年多就能回本,活到老領到老,不繳費不僅損失了自身的權益更等於白白推掉政府至少4成補助額。
屏東縣政府提醒民眾如有國民年金相關問題均可直接洽詢各鄉鎮市駐點服務員以維自身權益,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諮詢專線:08-7325598。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