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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瑋: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9/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天賜,臺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榮港國際有限公司 董事/(開曼)旭東海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 董事/東曜藥業有限公司 董事/東源國際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賜恒豐生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黑木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鍾蘇添,鍾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黨得霖,大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艾麗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 中國華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莒華,大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特助/大好藥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特助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真大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天賜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威海路155弄2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銷售各種西藥批發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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