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社區保全搶住戶 判刑4年定讞

中央社/ 2015.09.17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7日電)新竹市某社區保全高姓男子去年因需款孔急,竟起盜心埋伏搶劫住戶。最高法院今天依加重強盜未遂罪判處高男4年徒刑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高男現年33歲,因需款孔急而起歹念,在去年9月先買好膠布、手套等,在工作的社區樓梯間埋伏,看到被害女住戶回家要搭電梯,隨即上前摀住對方嘴巴,強拉到樓梯間。

他出言恐嚇「我有帶刀,不要出聲,不然要殺了妳」,查看對方皮包後不滿錢太少,要求被害人請人匯款6萬元以供提領,又拿膠布綁住被害人雙手,所幸被害人機警趁隙逃走,報警處理。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家是個人的城堡,高男身為保全本應保障住戶人身安全,竟反而強盜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情緒崩潰,犯罪情節重大,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