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高男現年33歲,因需款孔急而起歹念,在去年9月先買好膠布、手套等,在工作的社區樓梯間埋伏,看到被害女住戶回家要搭電梯,隨即上前摀住對方嘴巴,強拉到樓梯間。
他出言恐嚇「我有帶刀,不要出聲,不然要殺了妳」,查看對方皮包後不滿錢太少,要求被害人請人匯款6萬元以供提領,又拿膠布綁住被害人雙手,所幸被害人機警趁隙逃走,報警處理。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家是個人的城堡,高男身為保全本應保障住戶人身安全,竟反而強盜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情緒崩潰,犯罪情節重大,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