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許姓醫生於99年向法院申請離婚獲准,因為他表示,他與其妻子已經結婚20年,但婚姻生活卻吵鬧不斷,因為妻子個性強勢,時常毆打他,更半夜持刀叫醒他,曾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高分院認為,兩人對婚姻生活的期待價值有極度的偏差,判決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醫生離婚是因為妻子蠻橫無理,個性挑剔多疑,不斷懷疑他外遇,更經常毆打他,最誇張的是,還常半夜持刀站在床邊,叫醒他、恐嚇他,害他精神壓力大,一次在他熟睡時,更施暴抓傷他,他只好聲請令保護自己。
但其妻子卻斥責反駁,自99年起,丈夫就開始有不回家的反常舉動,結果被她發現竟是外遇,丈夫違背婚姻忠誠,不能提出離婚訴訟。至於丈夫指控的脫序行為,表示都是虛構的,性格部分卻是個人的主觀看法,無證據顯示,希望法院駁回離婚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