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8日下午討論10月1日起將實施的新電價,傍晚結果出爐,每度平均電價由新台幣2.8852元,調降為2.8181元,降幅2.33%,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說:『(原音)這次算起來的話,確定本次電價調幅是2.33%,平均電價由4月的每度2.8852元,調降為每度2.8181元,調降幅度是每度0.0671元。』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原因是國際燃料成本跌價,可減少支出新台幣181億,但有關公保年金費用71.44億元,會中委員同意採一次認列,在電價公式當中的人事費用反映;至於核四封存與災損費用42.73億元,屬營業外費用,排除在電價公式外,因而得出最後2.33%的降幅,他說:『(原音)這次因為國際燃料價格跌價,比上次4月1日審議會估計時還減少181億,這181億就是反應在這次電價成本公式上,大概將近會有2.8%的幅度;公保年金一次攤提的71.44億元的抵銷,所以最後降幅才達到2.33%。』
林全能表示,台電將依此降幅計算住宅、商業及工業降幅,會以「照顧弱勢、引導節能減碳」為原則調整,也就是一般用戶降幅較大、用電最高級距者則不予調降。總計2次電價審議會會議結果,電價總降幅高達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