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利亞庫德族3歲男童日前陳屍在土耳其海灘的照片引發震撼,各國開始重視難民問題。移民署早在2012年就將難民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並在一讀後付委審查,內政部在立法院第七屆與第八屆都曾建議將難民法草案列為優先法案,但至今仍在立法院卡關。
行政院版的難民法草案指出,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難民地位公約」等規定,人人為避免迫害,享有在他國尋求並享受庇護的權利,各國應尊重他國給予難民的庇護,我國雖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仍以國際精神,擬具難民法草案,明訂難民收容規定、難民身分認定、難民後續安置等條文。
移民署官員7日受訪時指出,除了行政院版本外,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等人也都提出各自的版本,不過,立委所提版本大幅放寬相關限制,對於難民申請幾乎是概括承受,且取消初步審查機制,並刪除驅逐有害我國公共安全之虞者出境的規定等,因此,朝野至今仍然沒有共識。
移民署公關及新聞科科長徐健麟表示,在難民法草案未通過前,台灣沒有法源訂定處理難民問題的標準作業程序,加上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將難民轉介到其他國家。他強調,移民署會持續積極推動,希望盡早立法。他說:『(原音)難民法我們現在也在積極推動,在立法院,在還沒有通過以前,我們會參考先進國家他們在難民法通過以前的方式,因為台灣現在也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沒有辦法經過難民署辦公室,將在台灣尋求庇護的難民轉介到其他的鄰近國家。』
移民署官員表示,沒有法源就無法公開轉介難民至他國,只能透過不公開的外交管道私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