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在2013年透過仲介娶中國籍妻子回台,本以為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沒想到妻子卻常因情緒不穩,動不動就出手毆打陳男。陳男忍無可忍,企圖和妻子離婚,反而遭陳妻提告,指控陳男利用她返回中國前仍同住的機會,強行逼她口交,還幾次違反她意願硬上。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透過仲介娶了中國籍的妻子,妻子起初個性溫柔,不久後卻開始露出本性。只要稍有不合她意,就會大罵陳男,或是動手打他,甚至曾拿菜刀對他惡言相向。陳男不堪精神壓力,嚇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在2014年10月與陳妻離婚。 但因陳妻結婚僅一年,離婚後將被遣返,她在返回中國前,只能繼續和陳男住在同一屋簷下。然而陳妻卻提出控告,聲稱陳男曾在深夜時脫褲逼她口交,還3度強逼她發生性關係。陳妻為借住該處,無奈之下只能忍受,最終仍受不了提告。陳男則是喊冤,表示他絕對沒有逼迫前妻口交,反而是前妻時常肢體挑逗,讓他受不了,雙方才發生關係,絕無性侵之事。 檢察官認為,陳妻若真遭性侵,首次被害時就應該報案或逃離,為借住而隱忍的說法並不合乎常理。再加上調閱監視器發現,陳妻甚至曾到陳男工作地點找他,兩人還有說有笑地勾手。以證據不足為由,陳男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