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為防身分曝露遭警查獲刻意經4手向友人借得自用小車,由桃園市南下至苗栗縣公館鄉,再至僻靜社區內竊取重機車穿戴安全帽、口罩、雨衣,至苗栗市水源里全國加油站犯案,歹徒原以為天衣無縫犯案後逃之夭夭。
苗栗警察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緝行動,經查訪相關人員及蒐集相關證據、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可疑涉案車輛,兵分多路查證掌握嫌疑人身分,再經專案小組分析過濾比對相關事證後,鎖定37歲設籍桃園市曾犯有多項前科紀錄之袁0強涉嫌重大,隨即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104年9月3日19時許在桃園市中壢區興仁路公寓內將犯嫌袁○強拘提到案,並當場起獲犯案用摺疊刀1支、瓦斯槍1支、雨衣、安全帽、手套、及被搶隨身腰包及海洛因、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2組等相關贓證物,全案依強盜、竊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犯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苗栗分局長謝志敏對參與偵辦本案員警通力合作發揮團隊精神,克服重重困難,棌取科學辦案,積極迅速於案發後1天內迅速將犯嫌繩之以法,宣告偵破本案大表讚許,顯現全體警察打擊犯罪能力,更給予不法分子當頭棒喝,並呼籲歹徒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應妥為保管自身財物,對生活週遭可疑人物多加注意,發現可疑立即利用110或向附近分駐派出所報案,本分局同仁可為民眾做最佳最快速的服務,以確保民眾民眾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