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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飛安租稅協議依兩岸條例處理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5.09.03 00:00
陸委會、財政部與交通部今天(3日)在行政院向國際媒體說明兩岸兩會日前簽署的飛航安全協議和租稅協議。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表示,因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尚未立法完成,因此這兩項協議仍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送立法院備查或審查,按照之前的經驗,兩項協議最快今年底之後正式生效。

兩岸兩會日前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和飛安協議,行政院3日邀請陸委會、財政部和交通部在「對話國際」茶敘中,向外國媒體說明相關情況。

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表示,由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尚未完成立法,因此這兩項協議仍將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程序送立法院審查或備查。林祖嘉說:『(原音)根據我們過去簽署的21項協議的精神,大部分都是不需要修改法律就直接送備查,通常送進去以後,立法院根據「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會改成審查,改成審查就要審查,可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規定,如果送進去3個月,如果都沒有審查的話,我們就可以啟動生效機制。』

林祖嘉表示,各協議情況不同,依照過去經驗,這兩項協議最快可能今年底正式生效;不過去年2月簽署的兩岸氣象合作和地震監測協議,6月送立法院備查,到今年6月才正式生效。

關於陸客中轉的議題,交通部次長吳盟分指出,民用航空轉機很平常,如果陸客中轉實現,預估第一年會有50萬名大陸旅客在桃園機場轉機,將帶來廣大效益,飛行兩岸的航空公司搭客率可增加,大陸旅客也不用在大陸擁擠的一線機場轉機。

林祖嘉則表示,大陸方面關切航路優化,但航路優化需要比較多的時間討論,陸委會希望陸客中轉與航路優化議題脫鉤,因此在第11次兩岸高層會談中沒有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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