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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山林:媒體報導本公司董事長遭起訴一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2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022.公司名稱: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等媒體6.報導內容:基隆地檢署針對黃景泰涉嫌收賄,經偵查終結,檢方依貪污治罪 條例起訴黃景泰、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2人,黃妻陳秋伶、甲山林總經理張 境在予以不起訴處分。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說明。8.因應措施:尊重司法調查。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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