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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兩岸租稅協議避免重複課稅

中央商情網/ 2015.09.01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5年9月1日電)兩岸租稅協議8月25日簽署,資誠(PwC)會計師吳偉臺表示,協議生效後,有助台商及台幹在中國大陸獲得合理的租稅待遇,緩解重複課稅並健全兩岸投資環境。

吳偉臺指出,國際間關於租稅協議的簽訂,主要目的在於合理分配簽約國間的課稅權,避免對同一筆所得重複課稅;以目前兩岸經貿往來頻繁程度,加上兩岸跨境及國際課稅的建制逐步成熟,赴陸台商家數及營運規模仍有增長趨勢,若無消除重複課稅的機制,將大幅增加稅務風險,因此兩岸租稅協議確有必要。

會計師段士良則指出,透過租稅協議中的雙邊預先訂價與雙邊協商機制,可以阻絕台灣或中國大陸單邊認定營業利潤問題,企業可以合理的利潤分配並繳稅,對台商來說可避免遭雙重課稅。

此外,透過第三地間接投資中國大陸的台商,若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其在大陸的投資所得也需課稅,因此可讓台灣課稅權延伸到第三地,也利台灣稅收。

針對社運團體質疑,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台幹反而可能因為未申報台灣母公司的薪資,遭大陸稅局認定逃漏稅。段士良回應,兩岸租稅協議對個人居住者的身份,是按永久居所、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經常居所等依序決定,派駐大陸的台幹,其永久居所、主要利益中心皆在台灣,依目前稽徵實務,台灣稅局傾向其在台領取的薪資為台灣來源所得,大陸稅局僅能就該台幹在大陸取得的所得課稅,可避免台幹遭重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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