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新工業:公司簽訂五年期新台幣貳拾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4/08/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玉山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商業銀行及台灣工業銀行等聯合授信銀行團共十一家。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8/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貳拾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為借新還舊及未來五年業務發展資金需求規劃。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此項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聯貸共同主辦暨額度管理銀行為玉山商業銀行,共同主辦暨擔保品管理銀行為彰化商業銀行,共同主辦銀行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凱基商業銀行共十家。(2)授信期間為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簽約日為104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