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電擊棒劫財 開車19小時擄人性侵

NOWnews/
10 年前
實習記者林瑩真/台北報導

借手機都可以變成強盜性侵罪!台北一名吳姓男子與郭姓男子因借用手機SIM卡而發生糾紛,吳男氣不過找李姓友人一起搶劫郭男與陳姓女友,但李男看陳女姿色佳,竟擄走19小時還指姦對方得逞,警方先後逮捕兩人並依法送辦。

根據警方調查,郭男20日被吳男、李男以甩棍及電擊棒脅迫,要他與女友交出身上財物,包括現金、手鍊、手機2支、房屋地契、印鑑等物品。李男甚至看上陳女頗具姿色,竟用車擄走陳女,在市區繞19小時後載到偏僻處性侵,但因陳女強烈反抗,李男最後以指姦得逞。

陳女與郭男24日完成筆錄,警方立刻在25日將兩人拘捕到案,一查發現李男有竊盜、毒品前科,吳男則是搶奪前科;訊後以強盜、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