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282.發生緣由:為強化本行資本結構,本公司擬於104年度由保留盈餘(特別公積)提撥新臺幣81億元辦理轉增資,增資後資本額為581億元,並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4/10/30。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已提報本公司104年8月28日第5屆第6次董事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