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與麥寮汽電公司多次協調「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終於獲得結論,六輕麥寮汽電公司分4年提發6億元,每年1.5億元,縣府將做為發放70歲以上老人敬老年金,每人加發1千元。
李進勇表示,102年蘇前縣長即函文麥寮汽電公司,要求比照台電的機制辦理,但麥電回應他們非公營單位,所發的電力全部售給台電,並不需要設置「促協金」,但是縣府透過立委劉建國向台電拿到購電資料,赫然發現台電向其購售電價中,確定包含了設置「促協金」的費用。
在今年2月17日縣府訂定「雲林縣政府與台塑企業溝通平台作業要點」,即將「電力及產業開發協助金」納入平台議題,進行溝通,歷經3月20日、6月26日兩次溝通平台會議及4月8日邀請前縣長蘇治芬及立委劉建國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麥寮汽電公司正視此問題。
台電公司在3月中旬時也函文縣府,指出購電費用確實是包括「促協金」,麥寮汽電公司因此同意從88至103年促協金提撥新台幣6億元,分四年平均提撥,第一期提撥1億5仟萬,供縣府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
麥寮汽電公司針對縣府說法,做出三點回應:
一、有關 縣府104年3月20日與6月26日兩次溝通平台,要求本公司提撥「促協金」項目,唯從麥電與台電之購售電合約中,並未規範促協金之「執行方式」與「範圍」,且從歷年來主管機關及台電公司函示,均顯示「促協金」由本公司自行檢討運用。
二、本公司為台塑關係企業,與其他六輕廠均座落於雲林麥寮離島工業區內,屬於同一工業園區,周遭環境與相關公共設施皆共同使用。本公司基於促協金可自行檢討運用之原則,歷年來均持續透過麥寮工業園區整體回饋方式協助地方,對促進雲林縣發展不遺餘力。經統計台塑企業麥寮園區整體回饋項目例如:麥寮鄉、台西鄉居民健保補助、電費補助與路燈費補助、農業發展安定基金、道路養護公共基礎建設等…,至103年底總額已達97.5億元。
三、鑒於 縣府財政困難,為促進雙方和諧、合作及共榮以造福鄉里,本公司擬從促協金提撥新台幣陸億元整,分四年平均提撥,本期先提撥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以協助 縣府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增進縣民福祉,以善盡社會責任,共同促進地方繁榮及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