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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向WTO通知修訂反傾銷及平衡稅部分法規措施 貿易局呼籲廠商注意因應

中央社/ 2015.08.25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825 16:21:06)美國向WTO通知修訂反傾銷及平衡稅部分法規措施,貿易局呼籲廠商注意因應。

國際貿易局指出,美國國會為促使「2015年貿易促進授權法案(TPA)」能儘早通過以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談判注入新的動能,爰於本(104)年4月提出TPA之際,也同時修訂「貿易調整協助計畫」(Trade Adjustment Assistance, TAA ),針對因貿易自由化而受損之企業提供救濟管道。為爭取更多國會議員支持,美國聯邦參議員Orrin Hatch於TAA計畫審議過程中,將反傾銷及平衡稅法規措施修訂案與TAA計畫同時包裹成為「2015年貿易優惠延長法案(H.R.1295-Trade Preferences Extension Act of 2015)」,該法案業於本年6月24日獲得通過。

TPA及本法規修訂案於本年6月29日由美國總統歐巴馬完成簽署,並於7月14日通知WTO相關委員會,有關反傾銷及平衡稅修訂規定將適用本年8月6日以後美國商務部(DOC)所作之裁定。

美國此次修法多屬將原本DOC之行政慣例明文化,新法給予主管機關更大的裁量權並減輕其行政負擔,惟可能導致判定稅率對我業者更為不利。此次修法主要包括:(一)針對未配合調查之廠商所給予之稅率,明文允許DOC可直接採用包括如過去針對同一受調項目之調查或複查稅率等曾判定之傾銷差率或補貼率; (二)新增列「毛利、營業利潤、淨利、支付債務能力、資產報酬率」等,可作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國內產業損害的考量因素;以及(三)列舉接受自願受調者的考量因素,如:該調查案之複雜性、DOC同時進行的調查與複查案件數量等。

目前美國對我國展開反傾銷或平衡稅案件共計23案,其中22項產品已在課稅中,1項尚在調查中。針對已在課稅的產品,我商仍可能因利害關係人之申請,需因應年度之行政複查。前述案件中,包括調查中的「特定抗腐蝕性鋼品」及展開複查的案件如「二苯乙烯螢光增白劑」等將即適用新法(詳附件1)。

為利業者瞭解相關修法內容,貿易局已請中華經濟研究院研析修法前後差異比較(詳附件2),並將該研析資料函請相關公會轉知會員廠商參考,業者亦可直接上貿易局網站查閱。鑒於該法部分修訂內容將影響我國受調廠商,業者應注意依新法規定謹慎應訴,並留意控訴人所提資訊,以適時回應。貿易局表示,未來將舉辦相關研討會協助廠商瞭解修法內容及對我國廠商可能影響,目前已請全國工業總會將相關修法內容納入「反傾銷與貿易救濟實務研習營」課程。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二組陳組長文誠

聯絡電話:2321-962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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