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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回麥寮汽電廠促協金加碼敬老金,雲林縣府:該款沒有恩情可言

大成報/ 2015.08.25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雲林縣長李進勇,於今(25)日上午率建設處長林長造、社會處長丁彥哲、新聞處長林孟儀舉行記者會,宣佈麥寮汽電公司同意將「代管」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24.9億元中的6億元分4年轉給縣府統籌應用於社會公益。李縣長強調,這款項是沒有「恩情」可言的,該款原本就是要給雲林地方的。

致力於促進本案的前任縣長蘇治芬、縣籍立委劉建國均受邀與會;但劉建國另有公要,指派服務處周副主任代表參加。

雲林縣麥寮汽電公司,自民國88年起即「代理」保管台電公司購電中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費用共達24.9億元,但一直「沒有說」、也未轉給地方政府統籌使用。

該案經前縣長蘇治芬任內發現後即積極交涉,且經現任縣長李進勇的銜接努力、及縣籍立委劉建國的協助,麥寮汽電公司並沒有表態「有這回事」,且台電公司對本案也不積極配合,致縣府頗為費力;但在縣府及劉建國努力下,麥寮汽電公司日前同意將「代管」的基金24.9億元分4年、每年提撥新台幣6億元,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

日前,麥寮汽電公司行文縣政府,同意在近日中將首年的1.5億元撥轉給縣府;因此縣府已於日前縣議會臨時會中提出代墊案供審查。縣府表示,將先行代執8400萬元「加碼」為今年重陽敬老金,即原本縣府預算1000元的敬老金加碼為2000元。

李進勇縣長並且在會中向全縣的老人表示抱歉,原在競選政見中表示每年的敬老金為5000元,但因實際上的財政困難,加上本次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依法不能使用於單一項目,必需另使用於其他社會公益建設,因此今年只能發放2000元的敬老金。

縣長李進勇今(25)日邀請前縣長蘇治芬與立委劉建國助理一起召開記者會,說明縣府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讓台塑麥寮汽電公司「承認」,台電公司購售電價中包含設立「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促協金)的費用。

李進勇表示,102年蘇前縣長即函文麥寮汽電公司,要求比照台電的回饋機制辦理,但麥電回應他們非公營單位,所發的電力全部售給台電,並不需要設置「促協金」,但是縣府透過立委劉建國向台電拿到購電資料,赫然發現台電向其購售電價中,確定包含了設置「促協金」的費用。

在今年2月17日縣府訂定「雲林縣政府與台塑企業溝通平台作業要點」,即將「電力及產業開發協助金」納入平台議題,進行溝通,歷經3月20日、6月26日兩次溝通平台會議及4月8日邀請前縣長蘇治芬及立委劉建國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麥寮汽電公司正視此問題。

台電公司在4月時也函文麥寮汽電公司,指出購電費用確實是包括「促協金」,台塑因此同意從88至103年促協金提撥新台幣6億元,分四年平均提撥,第一期提撥1億5仟萬,供縣府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

李進勇指出,第一期提撥的1億5仟萬,其中8400萬元將用在敬老年金上,今年雲林縣七十歲的老人在重陽節時,加發1千元禮金,其餘6千多萬縣府會再研議如何運用。

李進勇強調,此次的麥電回饋金是沒有「恩情」可言的,原本就屬於雲林縣的,並沒有任何交換條件,他不可能犧牲任何雲林縣民的利益與台塑交涉;剩餘的18.9億元及往後每年約1.5億元促協金,縣府將與台塑協商參考台電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回饋制度化及透明化,全民共同監督、管理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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