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202.發生緣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1708號函,核准本公司撤銷公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