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消防局與醫療指導醫師訂定「緊急救護資訊卡」(如圖,放置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首頁 > 申辦項目/下載專區 > 下載專區 > 救護服務 http://www.119.gov.taipei/list.php?id=147),並由本府衛生局、社會局與消防局組成之本府緊急救護審核小組決議,由本府社會局轉發本市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及衛生局轉發護理之家登載,放置被照護者身旁;當緊急狀況發生,取得「緊急救護資訊卡」便可及時提供救護與醫護人員傷病患相關資料,讓傷病患儘早獲得最為妥適的急救處置。
同時,消防局也呼籲民眾及照護長者機構,當發生危急狀況(如突發性意識不清、發紺、脈搏呼吸微弱或不明)等,應儘速撥打119由救護人員來協助,但若是一般非危急狀況(如輕微發燒、咳嗽、拉肚子、便祕…),民眾應自行就醫,機構則應請簽約之民間救護車執行送醫,一同珍惜緊急救護資源。(珍惜緊急救護資源相關資訊http://www.119.gov.taipei/list.php?id=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