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地價稅即將開徵,約定轉帳扣款請記得於31日前提出申請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819 15:54:49)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常有民眾因工作忙碌而忘記繳稅,以致稅款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民眾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轉帳納稅之約定及終止,隨時均可申請,惟當期開徵之稅款,需於開徵2個月前申請始生效,未於2個月前申辦者,自次期起適用,例如納稅義務人要扣繳今年度的地價稅款(11月開徵),則請於今年度8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若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免付費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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