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出現襲臀色狼 男稱沒影片沒證據應該無罪

NOWnews/
10 年前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日前一名徐姓男大生在高雄捷運上,涉嫌對一名17歲少女伸出鹹豬手,被一旁的孫姓女子發現,詢問少女後確認雙方不認識,認定男子是性騷,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今依性騷擾罪判徐男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4年10月這名徐姓男子搭高雄捷運往左營站的途中,因為人潮擁擠,與車廂內17歲少女距離相當近,見少女漂亮竟伸出右手偷摸少女臀部,時間長達5分鐘,過程皆被一旁的孫姓女子看在眼裡,但以為兩人是情侶所以沒多加注意,直到少女朋友下車,少女換了位置,遠離徐男,孫女才上前詢問「剛剛有沒有感覺被摸」及兩人關係為何,少女表示不認識,但是以為是背包所以沒多留意。

確認兩人不認識後,孫女立刻協助少女報警並當證人指認,庭訊時,徐男坦承右手的確有碰到少女臀部,但是是因為乘客太多,推擠而成,否認性騷擾,更辯稱如果認定他是色狼,為何未錄影存證,孫女沒有直接證據,不能因為目擊就將他定罪。

但法官認為,因為孫女一開始以為兩人是情侶,所以沒有錄影蒐證屬於人之常情,而且如果只是誤碰,應該不會長達數分鐘,認為徐男的辯詞只是在推託責任,被依對未成年人性騷擾罪,判處徐男拘役80天,若易科罰金需繳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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