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高高屏地區為石化、鋼鐵、電力等高污染性工業密集重鎮,人口及車輛密度亦相當高,空氣污染排放量佔全國四分之一,加以地形及氣象因素,不利於污染物擴散,使空氣污染問題較其他地區嚴重許多,雖經多年來推動高屏改善計畫,空氣品質不良率已從94年超過11%一直到103年逐漸下降至3%左右,比例顯著降低。
目前行政院環保署已公告的總量管制計畫內容,實施方式則是採分期程訂定目標及管制策略,從抑制高屏地區排放增量,到分期削減排放總量,第一期程為期三年,既存固定污染源指定削減目標為百分之五(即區內既存固定污染源之各管制污染物認可排放量達空污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指定公告應申報年排放量者,該管制污染物指定削減量為認可排放量之百分之五);新設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並取得足供抵換污染物增量之排放量,才據以核准新設或變更,整體總量管制精神,以總量不增加,並且分期削減為原則。
環保局呼籲業者及早熟悉及瞭解上述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8-7351911轉230)洽詢,近期內也將於全面展開本縣工廠排放量認可作業,輔導業者進行排放量削減工作,以逐步改善空氣品質的方式,來達到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目標。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