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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正庄大溪五香豆干」 防腐劑超標2倍

NOWnews/ 2015.08.17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又見豆干、豆腐防腐劑超標!台北市衛生局今(17)天公布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結果,檢驗出11件防腐劑、雙氧水違規,其中華銘企業社販售的「正庄大溪五香豆干」檢出苯甲酸1.21g/kg,超過標準的0.6g/kg達2倍;另外上品軒涮涮鍋小吃店的「豆腐」也被檢出豆腐產品依規定不得添加的苯甲酸0.26g/kg,全數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今年6月份針對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等抽驗101件豆製品,檢驗結果1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9%。

11件不合格產品,分別有5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4件豆腐違規添加苯甲酸、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1件豆漿違規添加己二烯酸;其中以干絲製品不合格率最高,達到22.7%。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已經要求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且針對來源廠商追查,針對業者無法提供完整進貨證明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販賣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來源為外縣市者,同樣可處分製造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H2O2)」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不過,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而俗稱安息香酸的防腐劑「苯甲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進入人體後,在9至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用量為0.6 g/kg以下,但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及豆漿。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溶於水,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讓防腐劑、過氧化氫釋出,並倒掉浸泡水,多加沖洗;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都可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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