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盟: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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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采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有業務往來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49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900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調整關係人逾期應收帳款視為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明騰興業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下游承包商。(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49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11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周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廈門偉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49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20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需求及簡化債權債務關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偉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549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12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需求及簡化債權債務關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945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82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