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稽查,花蓮市業者打著「王群光」醫師名號開設場館,提供「氫美機HB-33」予民眾體驗吸入,並宣傳醫療效能,經查獲在案,這個機器並沒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
衛生局表示,去年台北也有自稱「王群光」醫師在診所讓病人吸氫氣治療,宣稱各種療效,並且販售「氫氧機HB-33」,要價新台幣15萬元。
衛生局長林運金提醒,民眾應依「認證照、看說明」正確選購醫療器材,先注意產品是否有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販賣醫療器材的廠商或店家也必須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
他說,使用醫療器材前,看清楚產品包裝標示等內容,除了確認許可證字號外,是否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批號及製造日期等資訊,使用前應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才能夠正確且安全的使用醫療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