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90,425,350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新台幣2.496265元。二、茲訂定104年9月2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4年8月29日起至104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4年8月28日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辦理過戶。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104年9月2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