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4名動手的男子受陳姓男子之邀,去年6月25日早上集結前往桃園機場,在第二航廈入境大廳南側迎接張志軍,與抗議張志軍來台的台聯成員叫囂、爆發肢體衝突,警方以人牆隔開阻擋數波衝突。
但台聯陳姓、蕭姓、何姓成員頭部都被打傷,事後驗傷向航警局提出傷害告訴,並控告張姓、謝姓、葉姓、簡姓等4人涉嫌阻礙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
張男等人偵訊時均坦承動手,不過檢察官勘驗現場蒐證光碟,雙方發生衝突時,台聯成員的抗議標牌「張志軍滾回中國」仍高高舉著,雙方因理念不同發生衝突時,也未強制對方不可表達意見,因此,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涉嫌動手的張男等4人,強制部分不起訴。